1993年,梅先生在海事局工作,单位在外滩海关大楼里,家则住在同济大学附近的密云路。下班骑车回家路上,他拐到乍浦路桥附近的胜利电影院时,看到影院拉出横幅,上面写着“第一届上海国际电影节”。原本是充满期待去观剧的,没想到看了更新的剧集之后,大失所望。潘粤明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哪有警察局长的刚正形象?自己的哥哥是涉案企业的老总,警察回避制度可以没有,潘照样主办此案;其还可以编造理由长押邱建设超48小时,甚至让手下上小私刑,还可以去省厅公事加塞,入室殴打自媒体人,将举报信给被举报人看,甚至证物都能私自偷拿给嫌疑犯……好家伙,这是警察局长还是黑社会老大?为办案不择手段?建议本剧改名“消失的法规”得了,全是槽点,无力再追,只想知道大结局后这剧能得几分。